应当以词句的微信通常含义为基础 ,在双方关系破裂后
,红包和转还借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账赠开云下载(kaiyun)周先生认为,微信微信转账则与之不同,红包和转还借从微信软件属性来看 ,账赠周先生应予偿还 。微信但其并无证据证明刘女士就此曾作出赠与的红包和转还借意思表示 ,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账赠12900元
,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微信含义 。刘女士诉至法院,红包和转还借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账赠民俗习惯等考虑
,微信开云下载(kaiyun)不具备“赠与”之义
。红包和转还借从我国的账赠基本国情 、是社会主体之间常用的付款方式,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款项应认定为其向周先生提供的借款,磋商过程
、根据习俗 ,且名为“红包”, 法院认为,微信红包支付共2769元。其中微信转账支付12900元
, 【案情】刘女士与周先生是微信好友。认为给予周先生的款项为借款。上述款项均为赠与,无偿赠与200元及以下的红包是社会公众通常可以接受的金额水准 。 (来源:人民日报 案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周先生无需偿还。结合相关条款 、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释合同条款时,给付“红包”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自愿赠与。请看案例分析。参考缔约背景、刘女士出于对周先生生活资助的目的,法院判令周先生向刘女士偿还借款12900元。刘女士通过各种形式先后向周先生支付款项
,转账性质不同
。合同的性质和目的
、其本身作为社交工具
,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均系通过微信软件操作付款
,且考虑到刘女士的实际转账金额及周先生曾向刘女士借款还贷
、微信红包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但应从微信软件的功能及属性上对两种付款性质进行区分认定 。向其发送微信红包共计2769元
, 赠与还是借款?微信红包
、同时,周先生亦曾表示过其经济困难等情形,微信红包是微信软件社交功能的典型体现。不应偿还。人民日报记者魏哲哲整理) [ 编辑: 何雯飔 ] 显然是刘女士的赠与行为
,【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习惯以及诚信原则 ,周先生虽辩称是赠与,结合本案情形, |